桂发改投资〔2008〕608号
桂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广西桂林市资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08]205号)收悉。资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工程咨询中心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资源县城污水处理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资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2.4公里,建设提升泵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建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管径DN400─DN800污水管道,建1.56万立方米/日污水提升泵站。
三、污水处理厂厂址。同意污水处理厂选址于资江东岸、已废弃的资源县老炸药仓库所处地块。
四、污水处理工艺。同意采用CAST污水处理工艺,并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六、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9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35万元,建设期利息19.6万元,流动资金20.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300万元,其余投资通过资源县财政安排、申请国家投资补助等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